为进一步推进教工党支部(以下简称“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工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创先争优,团结党员群众,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情况。
(三)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落实主题党日制度的情况,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完成群众工作或其他工作情况,支部检查执行情况,监督党员履行义务的情况。
(四)支部加强所属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新入职教职工和优秀典型推荐工作的政治把关等工作情况。
(五)支部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教职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等的工作情况。
(六)支部充分发挥教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双一流”建设中贡献力量等工作情况。
(七)支部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情况。
(八)支部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九)支部书记年终述职的情况。
三、考核程序
1.考核小组
学院党委成立党支部考核小组,由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院党委委员担任小组成员。
2.考核时间
每年考核一次。
3.考核评价程序
(1)支部自评:党支部委员会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认真填写《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工党支部考核表》(附件1)。
(2)组织考评:学院考核小组根据各党支部自评情况、支部书记述职情况,在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考评标准分别给党支部评分,其平均值作为考评小组评估分数。
(3)考核结果作为支部评优及支部书记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若考核结果不合格,学院将给予通报批评,要求支部进行深刻的检讨,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改正。
四、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党委,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工党支部考核表
中共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工党支部考核表
项目及分值 |
考评内容 |
得分 |
教育党员有力 (15分) |
(1)主题教育有成效; (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 (3)严格推行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情况; (4)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多样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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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党员有力 (15分) |
(1)党费收缴是否及时,台账是否规范; (2)党内年度统计工作数据是否准确; (3)12371平台信息及时维护,更新; (4)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通知及时,统计数据准确; (5)按要求落实出国(境)党员的教育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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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党员有力 (15分) |
(1)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情况; (2)党员组织处置是否稳妥有序; (3)支部中的学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是否按要求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4)支部党员是否受到违规违纪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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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师生有力 (10) |
(1)工作思路是否符合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要求,并形成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2)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和每年进行工作总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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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师生有力 (10) |
(1)党支部及时传达中央、上级党组织的最新文件精神; (2)是否落实学校要求的组织生活学习内容; (3)培育、挖掘、宣传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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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师生有力 (10) |
(1)支部书记沟通联系跟踪培养青年教师党员,主动帮助引导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向党组织靠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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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师生有力 (10) |
(1)党支部活动在党员、群众中反响情况; (2)群众对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反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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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工作成效显著 (15) |
(1)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 (2)围绕中心、履行职责,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情况; (3)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年度考核及受上级表彰情况; (4)校级及以上党组织表彰; (5)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发展教工党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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